通知公告

机械总院关于补充江苏分院院长的通知

作者:     
时间:2016-12-19

各单位、部门

经研究决定,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在机械总院范围内补充江苏分院院长1人。根据《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领导干部管理办法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补充岗位及人数

江苏分院院长1人。

二、补充方式

机械总院内部公开招聘。

三、报名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

(一)基本条件

1.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,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,维护企业和谐稳定,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,认真履行经济责任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;

2.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,熟悉现代企业管理,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、经营管理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,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;

3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,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,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;

4.熟悉江苏分院业务,与分院领导班子专业能力形成互补优势,进一步增强班子领导力;

5.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,遵纪守法,勤勉尽责,团结合作,廉洁从业,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;

6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;

7.具有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,忠诚于企业。

(二)任职资格

1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2.机械总院系统内在职在岗干部;

3.8年以上工作经历,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;具有领导班子副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,未满2年的应当具备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累计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;

4.52周岁以下;

5.特别优秀的,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。

四、公开招聘程序及试用期规定

根据公开招聘的原则,按照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答辩、考核组考核评价、考察、研究确定、公示、聘任的流程进行。

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一年。试用期满后,对上岗人员进行全面考察,胜任本职工作的,正式任职;不胜任本职工作的,解除聘用。

五、时间安排及报名要求

(一)时间安排

报名时间:2016年12月15日至28日,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。

(二)报名要求

1.组织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。

2.报名者到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网站下载《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填写完毕后,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zhaopin@cam.com.cn

邮件标题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:“姓名+竞聘岗位名称”;《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》作为邮件附件发送。同时,请将《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》纸质版邮寄至总院人力资源部。

联系电话:010—88301018

   附件: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.doc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1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