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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日报: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

作者: 国资委网站
时间:2012-04-19

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,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,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、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。党的十六大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,是基于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。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,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,增强我国经济实力、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,防止两极分化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逐步实现共同富裕,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提供强大物质基础,促进社会和谐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有人认为,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彼此对立的,国有企业不退出,民营企业就发展不了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事实上,当前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,大多处于行业的龙头地位,竞争对手主要是跨国公司;民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,与国有企业形成产业配套和优势互补的格局,绝不是什么你退我进的关系。

也有人过于夸大国有企业的所谓垄断问题。且不说绝大多数国企并不存在垄断问题,对于少数国企存在的行业支配地位,我们毋庸讳言。但我们应认识到,行业支配甚至形成一定程度的垄断是一种市场现象,与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没有必然的联系。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中,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同样会形成垄断。这需要通过市场机制的完善加以解决,也正是我们要在改革中逐步解决的问题。

考察一个国家所有制结构是否优越,关键要看是不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,是不是能够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。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,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,毫不动摇地鼓励、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,极大地焕发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活力。1978年至2011,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由3645亿元增长到471564亿元,年均增速不仅明显高于1953年至1978年间的6.1%,而且高于日本、韩国经济起飞阶段。实践证明,公有制经济与非公经济完全能够做到共同发展、协调发展。30多年前,我国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,国内生产总值中公有制所占比重约为99%。如今,在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的同时,非公有制经济也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。公有制经济与非公经济目标一致,各具优势,兼具竞争,他们完全能够在相辅相成中实现共生共荣。不管国企还是民企,都是国家的企业,他们做强做优,都是国家的骄傲。

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,国有经济的壮大,显著增强了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,其主导作用和影响力充分显现。在战胜重大自然灾害过程中,在战胜各种困难过程中,国企都起到了中流砥柱的重要作用。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,我国之所以能够从容应对,并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,受到国际社会广泛称赞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拥有强大的国有经济,使政府宏观调控得以更好地掌握全局。中国社会科学院去年发布的《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》指出,2011年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指数领先于其他类型企业,且央企责任指数年度增幅最大。这样的国企不仅不该受到指责,而且应该得到坚定支持;公有制经济不仅不该削弱,而且应该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。只有这样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拥有光辉灿烂的未来。

(本文章摘自2012418日《光明日报》)